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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告

| 【记者 聂佩文】 【编辑 橙子鱼】 消息来源 南沙区教育局 | 2022-01-12 00:24:05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行为清理整治力度,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发展,保持延续整治无证办学行动的高压态势,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等部门自2021年12月30日起开展南沙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二、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双减”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三、强化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来访人员进门测温、扫码、个人卫生防护等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储备足够的常用防护物资、测温仪器、消毒剂等。


  四、规范市场秩序,杜绝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合同违法、价格违法、虚假违法广告、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等现象。


  五、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存在疫情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安全保卫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的现象。


  六、自2021年12月30日始,检查小组将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发现无办学许可证仍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查处或取缔;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改。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违规培训行为的建立负面清单,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黑名单信息、联合执法检查结果等及时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管理,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监督举报电话:020-39914119;

监督举报邮箱:

nsqmbjy2020@163.com。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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