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街符合条件的归侨,可领这笔补助!
| 【记者 珠江小东东】 【编辑 甄曦】 消息来源:珠江街侨联 | 2021-07-22 23:23:48
根据《南沙区侨联关于报送2021年困难归侨帮扶金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现请珠江街各社区负责侨务工作的工作人员摸清辖区内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困难归侨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收集好申请者资料和相关汇总表格资料,并在2021年8月6日(周五)上午12点前报送至珠江街侨联,逾期南沙区侨联不收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类别
1、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2、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
3、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二、申请条件
1、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可申请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2、现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困难归侨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第二,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与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可同时申请);
3、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申请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重大疾病范围请看附件,符合申请条件,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与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可同时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与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可同时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3、申请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注: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二)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或去世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低保、低收入、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需提供其中一项)
3、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4、学生归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5、非归侨本人申请需提供学生与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前4项已可证明的不需提供)
注: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归侨已去世的,可由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申请。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三)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或关系人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3、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结果复印件
4、气象、三防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县级及以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意外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6、审批部门认可的其它特殊情况引致家庭临时困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非归侨本人申请需提供与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1、2项已可证明的不需提供)
注:第3、4、5、6中提供其中一项;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归侨已去世的,可由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申请。所需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查验原件,并加盖“已核对原件”章和经办人签名
2、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居委审核无意见后加盖居委公章
3、学生证或学生证明必须查验是否在校期间有效
4、申请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的,可以不是低保家庭,但是必须能提供到材料3、4、5、6其中一项,并且是归侨家庭
5、经上级审核通过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将可获取补助金,补助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请收集申请人账户资料以备用,账户资料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的,请收集学生账户资料
根据《南沙区侨联关于报送2021年困难归侨帮扶金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现请珠江街各社区负责侨务工作的工作人员摸清辖区内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困难归侨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收集好申请者资料和相关汇总表格资料,并在2021年8月6日(周五)上午12点前报送至珠江街侨联,逾期南沙区侨联不收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类别
1、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2、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
3、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二、申请条件
1、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可申请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2、现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困难归侨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第二,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与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可同时申请);
3、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申请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重大疾病范围请看附件,符合申请条件,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与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可同时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与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可同时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3、申请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注: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二)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或去世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低保、低收入、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需提供其中一项)
3、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4、学生归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5、非归侨本人申请需提供学生与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前4项已可证明的不需提供)
注: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归侨已去世的,可由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申请。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三)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或关系人归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街道统一办理)
3、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结果复印件
4、气象、三防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县级及以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意外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6、审批部门认可的其它特殊情况引致家庭临时困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非归侨本人申请需提供与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1、2项已可证明的不需提供)
注:第3、4、5、6中提供其中一项;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由归侨本人申请;归侨已去世的,可由与归侨生前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申请。所需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查验原件,并加盖“已核对原件”章和经办人签名
2、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居委审核无意见后加盖居委公章
3、学生证或学生证明必须查验是否在校期间有效
4、申请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的,可以不是低保家庭,但是必须能提供到材料3、4、5、6其中一项,并且是归侨家庭
5、经上级审核通过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将可获取补助金,补助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请收集申请人账户资料以备用,账户资料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特困归侨子女助学金的,请收集学生账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