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顷沙居民:倡新风,这个春节,让我们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 【记者 小万】【编辑 邓菲菲】 | 2021-01-28 00:02:24
1月26日,万顷沙镇召开关于加强大气重点区域环境管控及严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会议,万顷沙镇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派出所、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16个村居负责人参会。
会议科学谋划“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大气重点区域周边路段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建立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响应机制,要求各单位及各村居积极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中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哪些处罚呢?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全市11个区基本不能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南沙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如果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批准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南沙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向全体市民
发出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