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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的你,请查收,你有一份本地就业补贴还未领取

| 来源: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记者 梁倩怡】 【编辑 严直高】 | 2020-09-08 20:55:29


近日,黄阁镇发布《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要点》,面向南沙区用人单位、黄阁镇户籍劳动者、黄阁镇用人单位、黄阁镇辖内创业基地、黄阁镇辖内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等对象发放相应的就业补贴。分为稳定和促进就业类补贴、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职业技能提升类补贴、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促进家政服务类补贴五大类。详细金额、申领条件、申领期限等,请往下拉查看原文。



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要点



一、稳定和促进就业类补贴


(1)招用户籍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南沙区用人单位

补贴金额:按一般就业人员每人500元、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申领条件:南沙区用人单位新招用本镇户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在该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同一用人单位一年内重复招用上述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


(2) 招用户籍劳动者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一般就业人员每人500元、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本镇户籍劳动者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申领条件:南沙区用人单位新招用的本镇户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在该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二、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

申领条件: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职业技能提升类补贴

(4) 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600元/人、高级工800元/人、技师及以上或被评为“粤菜师傅”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申领条件:本镇户籍劳动者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证书验证”网上查询属实。


(5)优才奖励。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黄阁镇用人单位

补贴金额:个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个人仅限申请一次奖励。用人单位按申请人数年度排行前三名的,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领条件:本镇户籍劳动者与黄阁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以上,获得适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


四、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

(6) 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申领条件:获得SYB创业培训合格证。


(7)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

1.在校及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一般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2000元、有限公司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2.符合创业条件的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3000元、有限公司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3.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1000元、有限公司3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条件:2020年1月1日后,本镇户籍人员成功创业,在南沙区内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八)创业(示范)基地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辖内创业基地

补贴金额: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申领条件:在本镇辖区范围内,经区级或以上审核认定的创业基地。


1、 促进家政服务类补贴

(九)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辖内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补贴金额: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申领条件:在本镇辖区范围内,经区级或以上审核认定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一年内培训家政人员50人及以上并获得相关证书,且成功推荐就业达60%以上。


(十)建设“羊城家政”示范门店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一般劳动者1000元、就业困难人员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申领条件:2020年1月1日后,本镇户籍人员在南沙区内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成功建立“羊城家政”示范门店。


(十一)家政服务人员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黄阁镇户籍劳动者

补贴金额: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家政服务人员本人,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申领条件:从事家政服务的本镇户籍劳动者获得家政从业人员服务证、家政上门服务证等家政服务相关证书,并与南沙区家政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连续受雇超过3个月以上。


1、 申报期限

(一)按年度申请的项目:招用户籍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户籍劳动者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才奖励。

1、招用户籍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户籍劳动者岗位补贴:补贴期为每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申请人在每年7月31日前向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每年仅限申请一次。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才奖励:申请人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按半年申请项目:技能提升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请人在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向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按实际工作开展时间申请项目:创业(示范)基地补贴、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补贴、建设“羊城家政”示范门店补贴、家政服务人员岗位补贴。

申请人根据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际通知时间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请期限:各补贴项目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应当期申请,除上述有规定的情况外,符合条件之日起1年内不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1、 附则

(一)本办法所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

4、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

5、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

6、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8、黄阁镇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参战复退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有就业援助需求的特定对象。

9、经镇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办法所指的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

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劳务派遣机构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财政保障、补助经费的单位不纳入本办法的用人单位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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