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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萌娃的你注意,黄阁镇公布公办幼儿园第二次补录招生公告!

| 【记者 梁倩怡】 【编辑 严直高】 | 2020-08-13 00:14:12





黄阁镇今日发布2020年部分公办幼儿园第二次补录招生公告,公告显示,经过第一次补录招生工作后,目前黄阁黄阁镇中心幼儿园、黄阁镇中心幼儿园叠翠峰园区、黄阁镇实验幼儿园南怡湾园区、黄阁镇麒麟幼儿园二期园区、黄阁镇麒麟幼儿园三期园区还有剩余学位。公告原文如下:



家有萌宝看过来


2020年黄阁镇部分公办

幼儿园第二次补录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沙区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部分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第二次补录工作公告。



补录计划数





招生补录


对象为3-6周岁适龄儿童。其中小班入园年龄须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入园须年满4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入园须年满5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以上年龄要求以出生证或户口簿信息为准。

招生补录要求


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招生补录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下午17点。请有就读意向的家长致电咨询幼儿园,招生补录审核通知、录取通知等后续工作由各幼儿园自行公示。每名适龄幼儿原则上只能报读1所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如同时报读多间公办幼儿园,视为无效报名。


补录顺序(招录次序)


本次招生补录工作按照各幼儿园补录次序依次补录,如优先的上一次序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差额继续面向下一次序进行招生;如每次序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摇珠等公开公平方式在该次序招生对象进行招录,完成招生计划,不再向下一次序招生。


(一)黄阁镇中心幼儿园总园招生补录顺序

父母其中一方为南沙(番禺)籍贯黄阁镇户籍的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以户口本登记信息为准)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含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湾区人才卡、抗疫一线人员等)的非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其他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非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


(二)公建配套幼儿园(黄阁镇中心幼儿园叠翠峰园区、黄阁镇实验幼儿园南怡湾园区)招生补录顺序

本小区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含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湾区人才卡、抗疫一线人员等)的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黄阁镇户籍的业主适龄幼儿→具有黄阁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非黄阁镇户籍的业主适龄幼儿。


(三)麒麟幼儿园二期园区、三期园区录取顺序

第一类:黄阁镇拆迁户子女类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适龄幼儿:①幼儿与其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本的(户口要求是黄阁镇内);②其父亲或母亲是麒麟新城业主(拥有100%的房产份额);③其父亲或母亲是拆迁户户主。


第二类:黄阁镇拆迁户祖孙类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适龄幼儿:①幼儿及其祖父(外祖父)或祖母(外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户口要求是黄阁镇内的);②其祖父(外祖父)或祖母(外祖母)是麒麟新城业主的;③其祖父(外祖父)或祖母(外祖母)是拆迁户户主的。


第三类:麒麟新城业主类(拆迁户)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幼儿:①幼儿户口在黄阁镇的;②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黄阁镇拆迁户且是麒麟新城业主的。


第四类:麒麟新城业主类(人户一致)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适龄幼儿:①幼儿户口在黄阁镇的;②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麒麟新城业主的;③在满足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是人户一致的。


第五类:麒麟新城业主类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幼儿:①幼儿户口在黄阁镇;②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麒麟新城业主。


第六类:

其他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含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湾区人才卡、抗疫一线人员等)的非黄阁镇适龄幼儿


第七类:

非黄阁镇户籍的麒麟新城业主适龄子女


六、准备资料

(一)报名表(幼儿园提供)贴上幼儿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证件照;

(二)幼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效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拆迁合同、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是镇内拆迁户的)镇拆迁办出具的证明;

(七)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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