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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 【记者 梁倩怡】【编辑 甄曦】来源: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黄阁镇实验幼儿园、黄阁镇中心幼儿园、黄阁镇麒麟新城幼儿园 | 2020-05-19 20:59:25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教〔2020〕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黄阁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进行招生。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三、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须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入园须年满4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入园须年满5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其中:黄阁镇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具有黄阁镇户籍(入户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8日)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清单,详见附件1)。


四、招生方式


(一)黄阁镇公办幼儿园


1.黄阁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统筹安排,招生对象原则上为黄阁镇户籍适龄幼儿,各幼儿园根据所在地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须在招生前报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及南沙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由各幼儿园具体实施。


2.黄阁镇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黄阁镇户籍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招收,若仍有剩余学位,由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统筹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细则详见附件2);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方案、收费标准须在招生前报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由各幼儿园具体实施。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将本镇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镇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等信息在“黄阁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020年黄阁镇幼儿园一览表如下:



1.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各自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黄阁镇各村(居)及幼儿园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2.民办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黄阁镇公办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5月25日前完成

报名要求: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各幼儿园具体招生细则规定方式进行报名。

(1)每名适龄幼儿原则上只能填报1所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志愿,如同时报读多间公办幼儿园,视为无效报名。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黄阁镇户籍的小区业主子女原则上应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

(2)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民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其公布的招生简章实施。


(三)线上资格审核


1.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幼儿的监护人须在报名时按照幼儿园招生细则要求,在线提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由各幼儿园具体组织线上资格审核。

逾期不办理或经线上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2.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简章实施。


(四)公示


1.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各幼儿园公示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的名单,公示方式由各幼儿园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公示时间具体如下:

第一批公示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8日(公示细则由各幼儿园制定);

第二批公示时间: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5日(由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统筹电脑派位);

第三批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2日(公示细则由各幼儿园制定);

第四批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8日(公示细则由各幼儿园制定)。

2.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简章实施。


(五)现场审核及录取


已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读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各类幼儿园应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普通幼儿园应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非黄阁镇户籍的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具体指导、管理和监督辖区内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成立由镇纪委、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各村居、各幼儿园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学籍管理员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并能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五)各招生单位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做好信息公开以及政策宣传工作。

(六)在招生工作中要落实廉洁招生要求,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各招生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疫情防控责任,做好园内场室消毒和管理,同时鼓励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七、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教育文化体育中心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2:2020年黄阁镇幼儿园秋季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方案




以下为三家黄阁镇公办幼儿园制定的具体招生细则: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实验幼儿园2020年秋招生方案↓



黄阁镇实验幼儿园报名链接



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秋季招生方案↓



黄阁镇中心幼儿园报名链接↓




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幼儿园年秋季招生方案↓




黄阁镇麒麟新城幼儿园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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