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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街家长看过来!2020年南沙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 【记者 陈紫娴】【编辑 虫虫】 | 2020-05-13 20:35: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教〔2020〕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南沙街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特制定2020年南沙区南沙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

原则,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

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进行招生。

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一)具有南沙街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三)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一)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


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摇珠的方式进行录取;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摇珠方式进行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经街教育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南沙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招生公告请关注南沙街微信公众号——南沙街发布。民办幼儿园请关注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南沙街发布


1.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各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人数、班数、新生年龄等。


2.民办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
 
第一阶段

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5月25日前完成。


2
 
第二阶段

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采取网上报名,6月4日进行摇珠。


网上报名要求:5月27日8:00至31日15:00,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志愿选择对应的意向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每名本街户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志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系统,参加摇珠。


(3)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民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其公布的招生简章实施。

(三)摇珠


1.6月4日进行摇珠,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摇珠结果,家长关注各园公众号查询。


2.摇珠过程如下:


(1)按入园志愿将幼儿基本信息提前公布,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核对。


(2)每位幼儿分别赋予1个三位数随机号码(注:该随机号码与学生的报名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


(3)在现场见证人的监督下将幼儿随机号码放进摇珠机进行摇珠。


(4)摇珠按幼儿园招生计划,产生摇中名单和候补名单。



(四)资格审核


1.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


进入摇珠已摇中名单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候补名单的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递补幼儿的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2.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简章实施。



(五)公示和录取


各类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普通幼儿园应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南沙街教育办指导街属幼儿园招生工作,及时将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举办主体和幼儿园,并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举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四)南沙街教育管理办公室是辖内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除外)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五)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学籍管理员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并能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六)各招生单位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做好信息公开以及政策宣传。


(七)在招生工作中要落实廉政招生要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类别

对象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台胞子女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2020年南沙街幼儿园一览表





信息来源:南沙街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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